联系我们

姓名:高同武
手机:18612967888
邮箱:bjsgtw@sina.com
证号:11101200710673074
律所:北京市盈科律所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正大中心2号楼

您当前的位置: 北京再审律师> 刑事辩护> 用微信群设赌属开设赌场罪吗
`

用微信群设赌属开设赌场罪吗

来源:北京再审律师   网址:http://www.bjzsvip.com/   时间:2021-07-12 11:07:03

分享到:0

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,微信的运用越来越多,而网络犯罪近年来的打击也开始日益严谨。网上,有很多人在微信群里开设赌局,最高法案例近日明确了,这种行为是属于犯罪行为,那么,犯了什么罪呢?该犯罪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?接下来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,希望可以解除大家心中的疑惑。

 

用微信群设赌属开设赌场罪

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5件依法严惩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。其中,指导案例105号《洪某强、洪某沃、洪某泉、李某荣开设赌场案》旨在明确以营利为目的,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,通过竞猜游戏网站的开奖结果等方式,以押大小、单双等方式进行赌博,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,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行为,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“开设赌场”。

相关法律规定

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 赌博罪;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

开设赌场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开设赌场罪的相关资料,大家在日常生活中,应该尽量远离赌博,不要以赌博为获取金钱的方式,因为这种行为不仅可能会触犯法律,还可能使你血本无归,生活中更应该脚踏实地的获取合法的收益。看了以上的内容,若您对除此之外的问题还有不懂的地方,可以咨询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861296788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