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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北京再审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bjzsvip.com/ 时间:2014-11-26 09:11:28
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,负责监督处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(参见刑第167、224、231、406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