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名:高同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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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北京再审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bjzsvip.com/ 时间:2017-01-24 16:01:46
再审结果。
1、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,原判决、裁定认定事实清楚、适用法律正确的,
应予维持。
2、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,原判决、裁定在认定事实清楚、适用法律、阐述
理由方面虽有瑕疵,但裁判结果正确的,人民法院应在再审判决、裁定中纠
正上述瑕疵后予以维持。
3、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,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
认定事实不清的,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。但原审人民法院便于查清事实,
化解纠纷的,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,发回重审;原审程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
的当事人且无法达成调解协议,以及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不宜在再审程序中直
接作出实体处理的,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,发回重审。
4、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,原判决、裁定认定事实清楚、适用法律确有错误
的,应予改判。
5、因案外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,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应为必
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,在按第一审程序再审时,应追加其为当事人,作出新
的判决;在按第二审程序再审时,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,应撤销原判,发
回重审,重审时应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。
6、案外人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,仅审理其对原判决提出异议部分
的合法性,并应根据审理情况作出撤销原判决相关判项或者驳回再审请求的
判决;撤销原判决相关判项的,应当告知案外人以及原审当事人可以提起新
的诉讼解决相关争议。